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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4-11-14 18: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决议召开本次会议,10月29日披露通知[7]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7][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共355人,代表股份1,563,235,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7645%[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3人,代表股份1,483,340,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5056%[10]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52人,代表股份79,895,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589%[10]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354人,代表股份176,906,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160%[10] 决议事项 - 补选刘梅萱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99.7288%[14] - 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关联关系股东同意票占97.9278%[14] -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意票占99.7287%[15] 会议合规情况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表决程序及结果有效[16] - 法律意见书经盖章及签字后生效,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