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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并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4-12-02 19:11

激励计划调整 -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授予16万股限制性股票[7] -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7人变为345人[7] -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040万股变为3024万股[7] 审议进程 - 2024年9月19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4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9] 授予情况 - 以6.67元/股向345名对象授予3024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确定2024年12月2日为授予日[13] 授予条件 - 公司授予需满足未发生特定情形等条件[14]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未发生特定情形等条件[16] 合规说明 - 调整名单及数量符合规定[19] - 授予取得必要批准授权,符合规定[19]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