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SH:600728)2024-12-16 18:48

制度情况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于2024年12月1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 人员要求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应遵守信息披露和内控要求[1] -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内幕知情人登记[2] - 按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向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备报送情况[3] 保密追责 - 将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外部单位人员保密,必要时要求书面承诺[2]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否则公司有权追责[3] 法律遵循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相悖时,以国家法律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