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SH:600728)2024-12-16 18:48

制度通过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4年12月1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独立董事职责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并实地考察[1] - 通过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情况[2]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可陈述理由并披露[3] - 就年报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 - 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3] 公司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2]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其沟通[2]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3] - 对年报具体事项异议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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