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汉马: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SH:600375)2024-12-11 16:36

重整时间线 - 2024年2月26日福马零部件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启动预重整[16][33] - 3月1日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33] - 4月19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16][33] 财务数据 - 截至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福马零部件经审计资产总额约9.99亿元,负债总额约10.25亿元,经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2.56亿元[35] - 截至2024年11月10日,20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4.70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0.09亿元,普通债权约4.61亿元[36] - 截至2024年11月10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约2.39亿元,均为普通债权[36] - 截至2024年11月10日,尚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共计约0.18亿元[36] - 截至2024年11月10日,福马零部件账面尚有约0.36亿元普通债权未依法申报[39]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7.16%[40] - 截至2024年11月10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1家,债权金额约0.07亿元[43] 债权清偿方案 -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内以留债清偿,超出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21] - 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当期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22]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普通债权部分,分两次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23][48]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可选择“5%现金+10%留债+剩余85%以股抵债”或“100%留债”方式清偿[23][49][50][51][55][113] - “100%留债”方式留债期限7年,到期一次性还本,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按此方式清偿额度上限为8亿元[23][57][113] - 以股抵债按8元/股价格实施,普通债权可全额清偿[54] 重整相关安排 - 福马零部件与汉马科技等五家子公司统筹协调重整,程序协调审理[26] - 汉马科技取得偿债资源后部分提供给福马零部件等五家子公司[27] -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设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代表债权额占该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74]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草案视为通过[75] - 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对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等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77]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80]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若无法完成可申请延长[81] - 偿债资源分配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相关费用按规定承担[82] - 留债债权在重整计划获批准之日起,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法律关系,留债清偿工作视为完成[84] - 重整费用在执行完毕前由债务人以现金优先偿付[86] -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根据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偿付[88] - 自重整费用支付完毕、现金款项和转增股票分配或提存完毕,视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94] - 申请变更重整计划限1次,债权人会议同意变更后,管理人或债务人需10日内提请法院批准,法院批准后债务人2个月内提出修正案[99] 未来展望 - 重整完成后福马零部件聚焦新能源商用车主业,推进“醇氢+电动”技术路线[66][67] - 福马零部件全流程优化,推行降本增效,包括治理机制和人员管理方面[68] - 福马零部件剥离处置冗余资产,清理历史包袱[70] 其他 - 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进行统筹协调重整,整体招募重整投资人,投资人通过取得股权维持控制权[101] - 重整偿债资源包括投资款、留债份额、转增股票等,统筹用于清偿全部债务[102] - 同一笔债权在主债务人或保证人等连带责任人重整程序受偿,受偿额不得超债权总额[103][105][107] - 债权人可分别申报全部债权并优先选择受偿程序,但不得“拆分挑拣”清偿[106] - 有财产担保债权可按原有合同或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确定留债主体[107] - 普通债权受偿额不得超债权总额,未明确选择时由相关主体确定清偿主体[107][108] - 选择全额留债清偿的债权人需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3日内提交确认书[113] -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应将债权人可获受偿的现金分配到指定银行账户[118] -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应将债权人可获受偿的股票分配到指定证券账户[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