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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南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航天南湖航天南湖(SH:688552)2024-11-17 16:2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3]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特定情况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特定情况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供证券服务机构审计或评估报告(特定情况除外)[17]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6]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按相应规则确定交易金额并适用规定[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0] 关联交易协议要求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3]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可供参考[24] 关联交易披露形式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6][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关联交易概述、关联方基本情况等多项内容[2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4] -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时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披露[34][35] 特定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8] 关联股东定义 - 公司关联股东指为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之一的股东[43][44] 制度相关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44]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45]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议案,报股东会批准[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