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选聘规则 - 选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等六项条件[4]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10] 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任期限制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改聘情况 - 公司应在出现特定情况时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执业质量缺陷等[20]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合理安排时间,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24] - 改聘应及时通知前任,股东大会表决时前任可陈述意见[25]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6] 监督与披露 - 公司应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业务并出具报告[23]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评估并提交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连续两年变更等[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24]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26]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财务部门为具体办事机构[5] - 选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现任事务所并提建议[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