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审议 - 2023年2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锁暨上市议案[9] - 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锁暨上市议案[10] 激励情况 - 9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90.54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时间为登记日起12 - 24个月,可解除比例30%[12]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月27日届满[12]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56.26万元,股份支付费用为2183.41万元[18] -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为86.21%[18] 考核结果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40%,触发值26%;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目标值40%,触发值26%[1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条件,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8] - 预留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19] 个人解除限售 - 钟志超本次可解除限售0.99万股,占比30.00%[20] - 谢志超本次可解除限售1.98万股,占比30.00%[20] - 艾志刚本次可解除限售0.99万股,占比30.00%[20] - 张祁明本次可解除限售2.4万股,占比3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