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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空港股份空港股份(SH:600463)2024-12-10 20:2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0]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离职及减持规定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信息披露要求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18]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及股份数量,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 董监高违规,董事会应披露相关情况[19] - 董监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与后续法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