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的董监高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变动报告 - 董监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5] 减持规定 - 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2] 买卖股票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1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5]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诉讼[15] - 董事会不执行,责任董事担连带责任[15] - 公司可追究违规当事人责任,禁售期买卖视情节处分[16][17] - 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触犯法规移送司法[17]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17] 制度说明 - 制度经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