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6,642,12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656,642,120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回全福出资639.9084万元,持股31.9954%[14] - 发起人杨静出资1112.3854万元,持股55.6192%[14] - 发起人黄云出资91.7431万元,持股4.5872%[14] - 发起人车啟平、还兰女、吴志勇均出资45.8715万元,持股2.2936%[14] - 发起人刘涛、刘志学均出资9.1743万元,持股0.4587%[14] 股份交易限制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1]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质押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累计达已发行股份5%,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2] - 独立董事因丧失独立性等导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3]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3] - 董事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73]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3] - 董事会将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3]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78]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81]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9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1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全体监事的1/3[11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12] - 监事连续2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1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3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3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3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151][152][15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157]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7]
国晟科技:章程(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