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朝霞)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亲属[2] - 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独立董事候选人合规要求 - 近36个月内无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近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独立董事候选人专业要求 - 有注会证,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超5年[4]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相关工作超5年且有培训证明[1]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要求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确认任职资格符合上交所指引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