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梅春来、刘朝霞、罗中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候选人记录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梅春来、刘朝霞、罗中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候选人记录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