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6,322,560元,股份总数为326,322,560股,每股面值1元[6][12]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认购14512.5万股,持股比例96.75%;深圳市长和创展投资合伙企业认购487.5万股,持股比例3.25%[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在6种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5][36]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6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2]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99] - 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20%;无重大安排时,不少于40%[10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5][106]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08]
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