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资产情况 - 2024年9月26日、10月11日公司有关资产分别被申请强制执行、被采取保全措施[1] - 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户及一般户被冻结,涉及冻结资金259.86万元[1] 资金占比 - 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 - 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5%[1] 监管与整改 - 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崔志强等予以监管警示[2] - 公司需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3]
资产情况 - 2024年9月26日、10月11日公司有关资产分别被申请强制执行、被采取保全措施[1] - 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户及一般户被冻结,涉及冻结资金259.86万元[1] 资金占比 - 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 - 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5%[1] 监管与整改 - 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崔志强等予以监管警示[2] - 公司需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