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键股份:《现金管理制度》
天键股份天键股份(SZ:301383)2024-12-02 19:14

现金管理方式 - 用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理财产品保值增值[3] 额度审批 - 闲置自有资金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闲置自有资金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0]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报告安排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财务负责人报告现金管理情况[15] - 财务部每半年结束后15日编制现金管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15] 管理要求 - 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6] - 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方需资信、财务、诚信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和安全性高[6] 部门职责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管理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审计法务部负责审计监督[13][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对现金管理相关信息分析判断并公开披露[18][19] - 现金管理事项披露内容应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19][22] - 董事会对财务部提供的现金管理信息分析判断并履行披露审批流程[19] - 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和执行情况[19] - 财务部确保现金管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董事会确保披露内容与财务部提供内容一致[19] - 现金管理具体执行人员等在信息披露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19]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1]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