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购买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 - 董事会可依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形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相关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16]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有独立董事2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13] 财务报告与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等[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
华邦健康: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