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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三人行三人行(SH:605168)2024-12-02 18: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6.67万股,于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81.6986万元[6] 股权结构 - 钱俊冬认购股份601.65万股,持股比例17.19%[18] - 崔蕾认购股份261.10万股,持股比例7.46%[18] - 西安多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371.30万股,持股比例39.18%[18] - 西安众行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认购股份618.45万股,持股比例17.67%[18] - 合肥讯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57.50万股,持股比例4.50%[18] - 北京睿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5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8] - 范兴红认购股份140.00万股,持股比例4.00%[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3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6] 股份质押与关联关系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3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重大事项[40]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等方案[40] - 交易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达标准事项需关注[42]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财务资助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4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48][51]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2][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流程有规定[5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8][5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6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与监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3] -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83]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83] - 有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至少一年内仍然有效[9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9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1]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29] -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31]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13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遇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3]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6]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3][1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10%[145] - 特殊情况包括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等,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属特殊情况[14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4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4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47]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议案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4][15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59]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2]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63]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6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6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70]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77]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77]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79]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律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78]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