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与评估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 超前次募投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评估项目[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且仅限主营,到期归还并公告[13][14]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资金管理与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保本、流动性好[11] - 终止原募投项目,公司应选新投资项目[11]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永久补流和还贷累计不超30%[17]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0] -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21] - 超募资金拟投入项目与计划差异超50%,按变更投向处理[22] 投向变更与决策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方同意[24] - 拟变更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4] 项目实施与处理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6] - 募投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低于1000万年报披露[26]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6] 资金监督与报告 - 财务设台账,内审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29]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董事会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公告[29]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注会鉴证[29] - 鉴证结论“保留”等,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30] 独立董事与审计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审计,公司配合付费[30] 资产收购相关 - 发行证券购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转移,律所出意见书[32] - 相关当事人遵守收购资产承诺[32]
帝奥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