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重大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1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20][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方可进一步提议或自行召集[20][2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2] -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0] 股东参会规则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33]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信息、表决权等内容[35]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37] 股东会召开要求 - 股东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3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3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7] 表决权规则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43]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4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方式,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4] 候选人提名规则 -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的监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7][48]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2]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分红实施规则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帝奥微: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