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信息 - 华兰机电注册资本为3052.13万元[12] - 华兰机电成立于1990年1月5日[12] - 华兰机电营业期限为1998年9月19日至2048年9月18日[12] - 江阴华恒《营业执照》于2019年11月6日核发[13] - 华兰机电《营业执照》于2016年4月29日核发[12] - 江阴华恒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2万元[14] - 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出资额911.2万元[14] 收购与股份变动 - 收购人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持股比例由29.80%被动增至30.48%免于要约[6][8] -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华兰股份38,547,846股,占总股本29.80%[21] - 华兰股份回购2,893,100股并注销,总股本减至126,460,942股[21][23] 时间节点 - 2024年7月29日华兰股份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3] - 2024年8月19日华兰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3] - 2024年11月7日华兰股份披露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23] -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于2024年11月[1][8] - 律师查询公示系统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12][13] 其他情况 - 收购人已编制并披露《收购报告书》[27] - 2024年5 - 11月收购人无内幕交易情形[28] - 收购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29] - 收购属免发要约情形[29] - 收购人已履行法定程序,华兰股份需办工商变更[29] - 收购实施无实质法律障碍[29] - 收购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收购人无证券违法行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