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华兰股份华兰股份(SZ:301093)2024-11-14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3366.666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46.0942万元,股份总数12646.0942万股,均为普通股[7][13] 股东信息 -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714%,华一敏持股25.000%等多家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2009.10.09[12]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6] - 每年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8][109]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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