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红塔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30,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5] - 会议审议3项议案,包括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2月3日发起设立,2002年1月开业并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1月31日注册登记[27][28] - 2019年5月17日经核准首次发行36,400万股,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16,787,742元,股份总数为4,716,787,74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9][40] 股东与股权 -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75,000,000股,出资比例19.83%[43] -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60,000,000股,出资比例18.75%[43]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认购260,000,000股,出资比例18.75%[4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45] - 股东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权比例的50%[52]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21] 决策权限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1] - 股东大会审议单一项目对外捐赠超1000万元、一年内累计超2000万元的事项[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对外投资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超30%由股东大会审议[139]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3]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2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35]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9]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67] 会议制度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8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4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4]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