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红阳: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000525ST红太阳(000525)2024-11-11 20:51

重整出资与资金解决 - 重整投资人合计出资14.57亿元有条件受让转增股票,2.1987201214亿元解决资金占用,5.0633618592亿元代偿业绩补偿[3] - 重整投资人出资14.57亿美元受让转增股票,净增现金金额为7.3079180194亿美元[15] 股本转增 - 以现有股本5.80772873亿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约12.35股,共计转增7.17254498亿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98027371亿股[4] - 以现有总股本5.80772873亿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约12.35股,共计转增7.17254498亿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2.98027371亿股[17][18] 资金占用与业绩补偿 - 需解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28.8272585614亿元,通过向债权人分配转增股份及重整投资人现金代偿2.1987201214亿元解决[5] - 需解决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0633618592亿元,重整投资人按投资金额比例出资代偿[6] - 需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28.8272585614亿美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5.1462857776亿美元[15] - 业绩补偿预计不可收回金额为2.2612974063亿美元[16] 股份分配 -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应分配2.3768587亿股,9510.1923万股用于偿还债务,1.42583947亿股用于偿债和投资人受让[7] - 其他股东应分配4.79568628亿股,1.91883088亿股无偿分配,2.8768554亿股用于偿债和投资人受让[9] -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持股1.92458194亿股,占总股本33.138289%;其他股东持股3.88314679亿股,占总股本66.861711%[8] 债权清偿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担保资产评估值范围内)、税款债权自裁定批准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现金清偿[10] - 普通债权可选择“现金+资产”方式,现金清偿20%,股票等清偿80%(股票抵债价格28元/股);或一次性现金清偿40%[11] - 剩余60%债权部分不再清偿[12] - 转增股份抵偿债务金额为34.31576652亿美元[18] 除权相关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平均价为8.23元/股[19] - 若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8.23元/股,除权参考价与收盘价一致;若>8.23元/股,需按调整公式调整[20] - 若重整投资人和债权人取得转增股份平均对价低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需调整除权(息)公式[27] - 调整公式分子含引入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清偿债权金额等[27] - 调整公式分母含引入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数量、清偿债权转增股份数量等[27] - 除权后对公司股票价格将形成一定向下调整影响[27] 其他 - 2024年11月1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3]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用于引进投资人、偿债及向中小股东分配,预计债务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2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规则除权,除权后股价或无法反映公司重整后真实价值[26]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是司法程序面向市场、协商确定的交易行为[26] - 转增股票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清偿债权及向中小股东无偿分配[26]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重整计划一部分,与一般情况不同[28] - 原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8] - 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具有合理性[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