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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新强联新强联(SZ:300850)2024-12-06 17:02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公司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公司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8] 减持规定 - 公司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监高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违规处理 - 公司董监高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履行相关义务[12] 股份锁定 - 公司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8]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4]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4] - 披露增持计划需包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5] - 特定情形增持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意见[26] - 特定情形增持完成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意见,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27]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需包含多项内容[27] 信息披露 - 董事等完成或拟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应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公司应披露实施情况[28]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监高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5] - 本办法中“以上”“内”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30]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0]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