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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金瑞矿业金瑞矿业(SH:600714)2024-11-06 18: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5] 董事会权限 - 决定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6] - 决定交易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等行为[6] - 决定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担保等事项[6]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10]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17][25]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表决,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2/3以上同意[24][26]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2] - 与会董事签名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