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10][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1] - 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必要会议资料[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或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5] 候选人相关 -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32]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32] - 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出[32]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