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建新)
独立董事提名 - 沈建新被提名为微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有相关限制[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1] - 在微光股份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3]
独立董事提名 - 沈建新被提名为微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有相关限制[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1] - 在微光股份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