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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4-11-19 16: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获批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9442096元,股份总数为889442096股,全部为普通股[6][11] - 公司发起人于2007年12月以净资产出资[1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任半年后1年内出售比例不得超50%[17]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两种情形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股东要求执行期限为30日[18]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期限为30日[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等6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关联事项形成特别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50][5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5]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0]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有权决定合同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日常经营合同[92][93] -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9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1][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09][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1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议案,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需2/3以上监事同意,股东大会需出席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2][11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0]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125]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