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全资子公司出现类似情况,此类股东也可按规定请求或直接诉讼[6]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时,有权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或被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应保证公司商业行为合法,业务不超执照范围,公平对待股东等勤勉义务[10] - 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均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13]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12][1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4]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5]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5]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移交清算事务给破产管理人[15] -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职或故意、重大过失致损应担责[15]
民德电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