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6月1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80万股,2180万股内资股于1994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282250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0282250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1]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1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7]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8]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19] 担保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1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4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指标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51] 利润分配与财报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8]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71]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93]
京基智农:公司章程(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