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志谦)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志谦被提名为利德曼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相关资格和经验要求[6][7] 独立性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7] - 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9][11] 其他要求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4]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5]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7]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志谦被提名为利德曼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相关资格和经验要求[6][7] 独立性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7] - 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9][11] 其他要求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4]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5]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