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德润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核查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7] - 商业登记证号为38101369[8] - 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九龙荔枝角长沙湾长顺街7号西顿中心22楼04室[8] 股份信息 - 已发行股份总款额为10,000港元,总数为10,000股普通股股份[8] - 股东潘龙泉持股10,000股,占比100%[8] - 泉峰汽车股票代码为603982,向公司发行股票25,575,447股[6][9]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泉峰汽车总股本270,936,255股,泉峰精密持股72,000,000股,占比26.57%[9]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泉峰中国投资持股64,671,068股,占泉峰汽车总股本23.87%[9]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潘龙泉间接控制泉峰汽车136,671,068股股份,占比50.44%[9] 股权与资产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Chervon Holdings Limited约50.92%股权[1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间接持有泉峰汽车约30.87%的股权[1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14] 政策与限制 - 《战投管理办法》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2024年12月2日实施[6] - 若发行前潘龙泉控制泉峰汽车股份比例不低于50%(含),公司战略投资取得的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若发行前潘龙泉控制泉峰汽车股份比例低于50%,公司战略投资取得的股票36个月内不得转让[16] 合规情况 - 公司近3年未受到香港及中国的刑事处罚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