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和11月5日分别刊载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7]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10]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17] 股东情况 - 持有公司股份39.11%的股东王平先生于2024年11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9]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130人,代表股份占比39.5209%[12] -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占比0.3369%[15] 议案审议 - 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18] -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9400%[2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各条款同意票数占比超99.85%[22][23][25][26][27][28][29][30] 决议效力 - 炜衡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33] - 审议议案已通过相关董事会会议,符合规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