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21] - 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22] 业绩相关披露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40] - 临时报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披露[38]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撰稿或审核[37]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字[38] - 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38] - 控股子公司等重大经营事项公告先由派驻董事审核,再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38] - 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报告等文件及新闻媒体宣传性信息文稿应提交董事长审核批准[38]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44]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委托人情况[5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3]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至少保存十年[53] - 信息申请豁免、暂缓披露需经股东等报送、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等程序[57] - 各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6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64] -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4]
金禄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