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控股与管理原则 - 控股公司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公司[2]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2] 人员任免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数,董事长由推荐董事担任[13]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子公司监事会成员过半数,单监事由推荐人选担任[13]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后两工作日报公司备案[15] 设立与审批 - 子公司设立需经投资论证和可行性分析,重大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董事长等审批[17] 监督与管理 - 公司各部门按制度对子公司经营、财务等监督指导[17] - 子公司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备案[18] - 子公司核算及管理系统纳入公司系统[20] - 子公司机构设置等方案报公司审查备案[20] - 子公司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22] 报告与审计 - 子公司总经理至少每年全面汇报经营情况[20] - 子公司按月编报表次月10日前报公司[24]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审计并要求整改[26]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事项当日通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0] - 子公司重大决定应征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意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