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股权激励期限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合规情况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36]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37]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41] - 填写日期为2024年12月28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