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一次,临时会议主任提议[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