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5月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3年7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8][9] - 2023年7月2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议案[9] - 2023年8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10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相关议案[13] - 2023年11月3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14] -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等[24] - 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4] 限制性股票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10,114万股,首次授予8,324万股,预留授予1,790万股[23] - 预留授予1,776万股授予,14万股到期自动作废失效[23] - 2023年10月13日完成8,324万股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3] - 2023年12月22日完成1,776万股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3]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日,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6日[18] - 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25日届满[18] - 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40%、20%[17] 业绩与激励对象 - 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8.60%[19]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58名,可解除限售710.40万股,占比0.52%[2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218人[22] 其他事项 -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9元/股[24]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解除限售手续[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