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6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4年11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激励及注销回购股份议案[8] 股份情况 - 已回购用于激励的1300万股A股股票将予以注销[8] 终止原因 - 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继续实施难以达预期效果[10] 影响说明 - 终止不产生股份支付费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1] 后续流程 - 注销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