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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百洋股份百洋股份(SZ:002696)2024-12-03 18: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4月19日成立,2012年9月5日上市,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636.2262万元人民币[8]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超过79人[16]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98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4,636.2262万股的2.8525%[19]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1%[19] - 董事长李奉强、总经理孙立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53万股,占授予总量5.36%,占总股本0.1530%[20] -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玲、常务副总经理兼董秘刘莹授予数量均为49万股,占授予总量4.96%,占总股本0.1415%[20] - 中层管理人员等72人合计授予551.20万股,占授予总量55.79%,占总股本1.5914%[20] - 预留部分98.8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占总股本0.2852%[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22]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24]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44元[27]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4.877元[27]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954元[27]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2021 - 202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5、2026、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33] - 以2021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5、2026、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33] - 2025、2026、202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不低于90%[33]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35] - 考核标准系数分别为卓越(A)1.0、优秀(B+)1.0、良好(B)1.0、合格(C)0.8、不合格(D)0[36] -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36] 计划流程 -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40] -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1] - 公司聘请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41] - 青岛市国资委和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1] - 公司尚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审议激励计划[42]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2] - 监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意见[43] - 2024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多项激励计划相关文件[46] 其他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资金由个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8]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多方利益促进长远发展[4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50]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51] - 独立董事应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51] -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李奉强、王玲、孙立海,他们在审议相关议案会议上已回避表决[52]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3]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3] - 本次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和公示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3]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3] - 公司已履行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