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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大豪科技大豪科技(SH:603025)2024-11-15 17:5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除担保)及时披露,30万元以下总经理审批[18][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并董事会审议,以下由总经理审批[18][19]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9]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9] 会议决策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29][30]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及历史关联交易总金额[31][3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2] - 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包含交易方等信息及占比[33] - 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重新审议披露[37]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公告溢价原因并提供投票方式[40] - 提供拟购买资产盈利预测报告,无法提供说明原因并风险提示[41] - 以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法评估资产定价,实施后三年年报披露差异并签补偿协议[41] - 以特定估值法评估资产定价,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数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41]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7][28]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44] - 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45] - 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5] 办法修订 - 本办法2013年3月制定,2022年3月、2024年5月、2024年11月分别修订[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