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作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履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公司建立工作制度,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4] - 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保障其知情权[34] - 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和提供资料[34]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36]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及时披露[37]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制度修订情况 - 本制度2012年4月制定,多次修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