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7] 董事长与授权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7]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需决议明确事项、内容和权限[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一人一票表决[23] - 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2] 提案相关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9] 文件保存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且不少于10年[33] 人员提名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成立后由其提名[37] 其他事项 - 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21] -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有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29] - 对外投资等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评估[39]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审定,临时周转资金报董事会批准[40] - 本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2][43] - 本规则2012年制定,2013、2022、2024年多次修订[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