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国华)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国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3] - 被提名人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4] - 被提名人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