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淳、罗卓坚、刘力、麻志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专业经验 - 刘淳、麻志明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