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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4-11-15 18:56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8月30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8][9] - 2023年9月1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11月15日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0] - 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7万股限制性股票[1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3人减至42人[16] - 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6元/股[12] - 因离职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6.26元/股[17]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7]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15日[19] -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42名符合[21]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4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13.20万股[22]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25]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2,620,474,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现金[1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926,317,151.78元,较2022年增长320.76%[21]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1]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评级为优秀/合格的标准系数为100%,不合格为0%[21] 其他 - 本次调整和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4][18] - 公司将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2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义务[23] - 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