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含1至3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至2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6]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1] -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1]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以上股东书面提出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1] 会议召开时间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15]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要求 - 发定期会议通知前,监事会办公室至少用两天征求员工意见[15] - 办公室或主席收到监事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通知内容 - 书面通知含会议时间地点等七项内容,口头通知至少含两项及紧急说明[19] 会议召开方式 - 原则现场召开,紧急可用通讯等方式并说明情况[20]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0]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21] 会议记录要求 - 可按需全程录音[22] - 记录包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23] -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4] 决议公告与落实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24] - 监事督促落实,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5] 资料保存期限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