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大洲A: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新大洲A新大洲A(SZ:000571)2024-12-16 17:57

报告编制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编中期报告,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编季度报告[12][13][14] - 年度报告记载10项内容,中期报告记载7项内容,季度报告记载3项内容[12][13][14] 报告披露 - 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2][13][14] - 公司董事会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内容经审议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会议决议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0][25]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相关文件报送交易所,经登记后公告[20] 其他信息披露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及延期日期[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22][24]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情况及时披露,章程变更还需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章程[23]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及时披露[24] 交易披露 - 应当披露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及时披露[28]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时披露[29] 责任相关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披露信息[36]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6][37] 信息管理 - 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消息[39] - 公司披露信息泄露及时报告处理[40]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提供相关联系方式[41]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包括未及时报送信息等[43] - 公司董事会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当事人处分,追究法律责任[43]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43] 文件存档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4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