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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4-12-09 17:28

违规情况 - 公司2024年半年报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1]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2]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 后续权益 - 不服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 影响说明 - 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4] 公告信息 - 2024年12月10日发布相关公告[6]